根植黑土好“枫”景,吉林九台法院矛盾化解工作有“亮点”
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素有“黑土地上的明珠”之称。这里物产丰饶、人文荟萃;这里百姓安居乐业、生活安定有序,村屯街巷洋溢着祥和的氛围。近年来,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,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,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,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,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(资料图)
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,法院的诉讼服务就跟进到哪里。九台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的前沿阵地作用,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,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。
3月22日,沐石河人民法庭利用“田间法庭”解决了一起邻里之间因为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。当时正值春季田间管理和备耕的关键时期,九台区土们岭街道某村的两户村民因为翻地垄距标准不一发生口角,经村委会调解未果,告知沐石河人民法庭案件情况。为了尽快这起矛盾纠纷,不误春耕,法官林旷深入了解矛盾纠纷成因,耐心、细致地从情理、法理等角度释法说理,建议当事人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,并联合村委会、司法所当场为双方测量了土地四至,测量数据和调解结果均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。
“没想到法官能来到地里解决矛盾,而且裁判很公正,我们都很满意。”对案件的处理结果,双方当事人一致赞扬。
“巡回审判点是人民法院的第一线,我们到诉源发生地用群众听得懂、看得见、信得过、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,力争实现‘琐事不出户、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’。”林旷说。
为创新司法服务,打通司法便民服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九台区人民法院还推行了“车载流动法庭”,因地制宜地开展巡回审判、法治宣讲等活动。
3月21日,一辆印有“流动审判车”字样的面包车驶进了九台区其塔木镇某村,其塔木人民法庭法官在车内审理了一起欠款合同纠纷案件。案件审理完毕,法官干警借助“流动审判车”开展了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,向群众剖析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相关典型案例,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,大大增强了村民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,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“谢谢姜法官,帮我要回了赔偿款。我接受调解结果,也不再去其他部门投诉了。”说话的是一起案件的原告。
不久前,这起标的9.5元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依托九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。在民事二庭庭长姜晶的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,双方僵持一个多月的“小案”终于落幕。
“在我们眼里,标的1元钱和标的1亿元的案件都一样重要,我们必须从源头化解纠纷,避免小矛盾引发大问题。”姜晶说。
九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拓展“枫桥经验”实践路径,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,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庭审、调解,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、让人民群众少跑腿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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